Richart多幣優利定存專案5
一、專案名稱:Richart多幣優利定存專案5(下稱「本專案」)。
二、專案期間:臺灣時間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3月30日,承作期間為每日營業日9:00-22:00。
三、專案對象:同持Richart新臺幣活期儲蓄存款帳戶、Richart外幣活期存款帳戶之用戶。
四、承作通路:限透過Richart App承作,承作路徑為總覽→定存→專案牌卡。
五、資金限制:限以新臺幣轉換為指定外幣方式承作。
六、約定期間、優惠幣別及利率:美元三個月4.5%、美元六個月4.7%、美元十二個月4.8%、人民幣2 %、澳幣2.5%、英鎊2.5%、紐幣3%、日幣1%。
七、計息與付息方式:專案對象於本專案期間內成功開立專案幣別三個月、六個月或十二個月優利定期存款帳戶(單筆一次存)且未提前解約者,自起存日之次月同日起,每月給付當期定存利息至專案對象之Richart外幣活期存款帳戶,如付息日遇例假日,將順延一個營業日給付。
八、專案注意事項:
1.本專案Richart外幣優利定期存款之相關約定:最低起存金額如下表,以各優惠幣別10元為變動單位,不足該幣別10元部分不得轉入參與本專案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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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起存金額(原幣) |
美元、澳幣、英鎊、紐幣 |
50元 |
人民幣 |
200元 |
日幣 |
3,000元 |
2.辦理外匯換匯交易,同一營業日内,Richart、網路銀行暨行動銀行、電話理財、臨櫃(合計)辦理涉及新臺幣之即期換匯交易,單筆或累計交易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或等值外幣)。同一營業日内,Richart、網路銀行暨行動銀行及電話理財辦理換匯交易之筆數合計以五十筆爲限(涉及新臺幣之換匯與不涉及新臺幣之換匯合計)。
3.本專案優惠為專案對象將新臺幣存款轉換為指定外幣定存之當日生效時享有本專案適用之優惠利率。
4.配合Richart APP外匯系統營運時間,週六凌晨3:00至週一上午9:00無法進行申購,若遇系統暫停,導致可承作的日期縮短,截止日仍依Richart顯示為主,恕無法重啟申購牌卡。
5.此活動全額以新臺幣申購,並自動轉換指定外幣,換匯後的美元、澳幣、英鎊、紐幣和人民幣、日幣活存將於當日轉成定存。
6.本專案優利定存之申購,限以「新資金」承作。本案所稱之「新資金」,乃指新申購的外幣資金,非指新臺幣資金。專案對象必須於申購期限內,先進行等額的換匯,以新臺幣申購專案外幣後,方可承作本案的外幣優利定存,不得以現有外幣帳戶內的外幣活存進行申購。
7.本專案所提供之利率皆以年利率揭示,利息金額係以存入之外幣本金×本專案優惠年利率×實際承作本專案之天數÷360天(不考慮匯兌損益)計算。
8.專案期間期滿後將自動調整為台新銀行外幣綜合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牌告利率。惟尚未屆到期日前欲中途解約,未存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已存滿一個月以上者,按實際存款天數,依存入當時台新銀行之一、三、六、九個月之定期存款牌告利率計息,採單利計息,並給付八成利息。
9.若專案對象中途解約,不得再以相同之資金參加本專案;倘欲再行參加本專案,專案對象須於專案期間內另以新臺幣轉換指定外幣方式承作本專案。
10.本專案有額度與專案承作期間限制,是否成功承作專案以台新銀行系統實際交易成功頁為準。
11.承作外幣存款須承擔匯兌風險且如涉及幣別轉換可能有匯兌損失,專案對象應審慎考量評估,自行決定是否承作。
12.承作自然人買賣人民幣業務,每人每次買賣現鈔及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之金額,均不得逾人民幣二萬元。
13.除本專案申請書另有約定外,本專案未規範事項均依Richart數位銀行綜合存款帳戶開戶暨存款業務總約定書(含其變更或修訂)及Richart外幣定期存款(單筆一次存)約定條款之相關約定辦理。
14.Richart服務由台新銀行提供。台新銀行保留核准、變更或終止本專案之權利,亦保留接受客戶參加本專案之權利。若客戶有任何不符合參加資格、違反法律或法令限制之情形,台新銀行將不予受理。
15.本專案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台新銀行有權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於Richart官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