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幣會員權益說明(11110更新)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R幣會員權益說明

因申請人為辦理R幣會員各項服務需要,茲向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下稱「台新銀行」)申請註冊R幣會員,且已充分了解Richart數位銀行R幣會員權益說明(下稱「本會員權益說明」)所載內容之約定事項,並同意遵守。

一、 名詞定義:

(一) R幣會員:申請人向台新銀行申請開立/預約開立台新銀行Richart數位銀行綜合存款帳戶(以下簡稱「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流程中,或於Richart LINE官方帳號綁定個人化服務流程中,輸入身分證字號與手機號碼,並完成OTP驗證者,即成功註冊「R幣會員」。

(二) R幣:台新銀行Richart數位銀行所提供之獨有點數,將依Richart各行銷活動之活動辦法約定發放。

(三) 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本活動所稱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包含Richart數位銀行綜合存款帳戶及同享Richart數位銀行綜合存款帳戶優惠之存款帳戶。

二、 成功註冊為「R幣會員」者,可累積R幣,並於開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後,將累積之R幣兌換為現金,每1 R幣可兌換新臺幣1元,可分次兌換所累積之R幣;惟尚未持有 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R幣會員,應於註冊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時,同時將開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前已累積之R幣兌換為現金,且須一次全數兌換。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所累積之R幣,需於次年度3月1日(含)以前完成兌換,逾期未兌換則自動失效歸零;詳細「R幣」累積與兌換規則,請見如下:「三、R幣累積兌換規則」。

三、 R幣累積兌換規則:

(一)R幣累積與兌換期限:

1. 累積期限:依Richart各行銷活動之活動辦法說明為準,逾期未累積則自動失效歸零。

2. 兌換期限:於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所累積之R幣,需於次年度3月1日(含)以前完成兌換,逾期未兌換則自動失效歸零。

(二)R幣累積方式:

1. 參加Richart行銷活動並符合資格,即可獲得R幣或R幣序號(含R幣用戶禮序號)。

2. 若R幣會員獲得之R幣為R幣序號(含R幣用戶禮序號),除Richart各行銷活動之活動辦法另有約定將直接累積至R幣會員權益者外,則需在該R幣序號的累積期限內,透過Richart Line官方帳號主選單或Richart APP輸入序號,才能成功累積R幣;每組R幣序號僅限使用一次,若未於序號累積期限內成功累積R幣即為失效。

3. 前述R幣用戶禮序號,限尚未持有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或未參加與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用戶禮相關之行銷推廣活動(如登錄資料參加活動者,則以該活動為準)之R幣會員使用,每人僅限累積兌換一次,不得重複領取,詳細R幣用戶禮序號限制,詳見(三) R幣兌換方式第4點。

4. R幣會員累積之R幣,均限本人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轉讓予他人。

5. R幣及R幣序號之領取條件、累積有效期限與使用限制,悉依Richart各行銷活動之活動辦法為準。

(三)R幣兌換方式:

1. 已持有 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R幣會員,每1 R幣可兌換新臺幣1元或台新Point 1點,可分次兌換所累積之R幣。

2. 尚未持有 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R幣會員,須先開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並於註冊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同時申請將開戶前累積之R幣一次全數兌換為現金,每1 R幣可兌換新臺幣1元,不得分次兌換開戶前所累積之R幣;若客戶於開戶時選擇放棄R幣,則開戶前累積之R幣將全數歸零,待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審核通過,方可重新累積R幣。

3. R幣兌換現金匯入客戶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時間:

(1) 已完成首次登入Richart APP之客戶:R幣兌換現金將於客戶完成兌換後45個工作天內匯入客戶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

(2) 未完成首次登入Richart APP之客戶:R幣兌換現金將於首次登入Richart APP後45個工作天內匯入客戶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

4. 尚未持有 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R幣會員,如已登錄過「R幣用戶禮序號」並擬於開戶時兌換所累積之R幣,則不得參加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同期其他行銷活動之用戶禮回饋;R幣會員如欲領取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同期其他行銷活動之用戶禮回饋者,則須於開戶時選擇放棄R幣。

5. 若R幣會員於R幣兌換現金入帳前辦理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結清銷戶,則喪失領取兌換現金之資格。客戶兌換R幣為其他所得,台新銀行將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代為申報

6. R幣會員兌換R幣為其他所得,台新銀行將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代為申報。

7. R幣兌換台新Point僅限持有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使用者,一經兌換後不接受轉讓、取消及異動且不得要求折換現金。

四、 R幣會員若以不當手段取得R幣及R幣序號,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兌換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五、 本會員權益說明修訂時,將公告於Richart官網,R幣會員得於申請時複製內容,或隨時至官方網站下載最新內容。

六、 申請人如欲終止其R幣會員資格,可撥打Richart客服專線:(02)8798-9088 / 0800-888-800辦理。

終止R幣會員資格後,將無法繼續累積或兌換R幣;如需重新取得「R幣會員」資格,需重新完成R幣會員之註冊手續,且已自動失效歸零之R幣無法申請復原。

七、 台新Point使用說明與相關辦法,依台新銀行官網或Richart Life App公告為準。

八、 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

1. 您的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等,台新銀行僅限於辦理Richart行銷活動及其相關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獲獎通知、領取獎品及代辦所得稅申報)之目的範圍內為蒐集、處理與利用。

2. 台新銀行(含受台新銀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及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僅限於上述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商業會計法等〉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地區僅限台新銀行(含受台新銀行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及依法有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之國內所在地 。

3.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您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作業所需之資料,將影響台新銀行進行必要之作業程序而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敬請見諒。

4.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就台新銀行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除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0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台新銀行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台新銀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得向台新銀行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您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3) 台新銀行如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4項規定,您得向台新銀行請求停止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4)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台新銀行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台新銀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台新銀行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台新銀行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您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您如欲行使上述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您得向台新銀行(申請各項業務專線0800-000-456或客戶服務專線02-26553355)查詢。

附件下載
回最新消息

Richart 小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