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活動之參加者限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本國自然人參加;資料若有不實,將取消參加及領獎資格,台新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參加資格之權利。

2.本活動每人僅限參加一次,且不得重複獲獎;活動獎項皆以實物或台新銀行公告為準,恕不提供交換、挑選、轉讓及折現,亦不得更換中獎人。

3. 本活動推薦人不得藉此活動營利,若有發現推薦人藉此活動營利之情事,台新銀行保留取消其推薦人參加本活動資格之權利。

4.年輕人加碼好禮NT$300獎項發放流程:台新銀行將於次月進行前月資格檢核,經檢核確認無誤,獎項預計於次次月底前,自動回饋至推薦人所持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

5.台新銀行若發現推薦人假冒台新銀行名義進行投放廣告,並導址至推薦人自行設定之網址連結,台新銀行保留對違法之推薦人為法律上之請求及不予回饋之權利。

6.本活動所稱之「Richart新臺幣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包含Richart數位銀行新臺幣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同享Richart數位銀行新臺幣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優惠之新臺幣活期儲蓄存款帳戶。

7.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獲獎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獎品,恕無法要求補發。如有致損害於台新銀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8.本活動各獎項之獲獎名單將依照台新銀行審核或公告為準,台新保留變更贈品內容或改由其他等值贈品取代之權利。本活動各獎項發放前,若參加者已辦理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結清銷戶,則失去參加本活動及獲得獎項之資格。

9.本活動「推薦禮」屬其他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於台新銀行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提供中獎人將此其他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10. 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查證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之資格。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台新銀行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1.Richart服務由台新銀行提供,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與替換其他等值贈品之權利;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Richart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將依Richart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12.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上述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參考Richart 官網公告或撥打Richart客服專線:(02)8798-9088 / 0800-888-800。

13.如欲參閱完整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請點選以下連結至台新銀行官網參考最新版之公告內容。https://richart.tw/TSDIB_RichartWeb/RC02/RC020201?announceNo=16467  

Richart 小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