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回饋注意事項:

(一)iPASS MONEY儲值金發送規則:

1.iPASS MONEY儲值金100元,將於完成活動任務後,於符合回饋資格之90個工作天內,由iPASS MONEY回饋至參加者之iPASS MONEY帳戶中。

2.本活動限量回饋前500名,額滿訊息將於台新銀行官網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3.iPASS MONEY儲值金回饋紀錄請透過一卡通iPASS MONEY APP,點選「電支帳戶紀錄」查看。

(二)iPASS MONEY注意事項:

1.若於活動回饋前,iPASS MONEY帳戶為停用或其他無法正常使用狀態或Richart存款帳戶已解除連結或失效者,恕不符合活動回饋資格。

2.本活動僅限iPASS MONEY用戶參加,可下載一卡通iPASS MONEY APP進行註冊或透過台灣LINE帳號(即LINE帳號設定台灣手機門號)註冊LINE Pay及iPASS MONEY。

3.註冊iPASS MONEY請下載iPASS MONEY APP並更新至最新版本,如有iPASS MONEY註冊、交易、查詢消費紀錄問題,請洽iPASS MONEY客服中心詢問:客服專線(02)6631-5190或至一卡通官網聯絡我們反映。 (https://www.i-pass.com.tw/Contact/Index/d5e87875-1e2e-4dcf-87cd-db1dee019bac)

4.本活動所指使用iPASS MONEY付款交易範圍包括消費、繳費及乘車碼,且該筆交易付款實際使用iPASS MONEY 支付金額需為一元以上,使用LINE POINTS折抵金額不納入計算。欲確認是否有使用iPASS MONEY的付款交易紀錄,可透過一卡通iPASS MONEY APP,點選「電支帳戶紀錄」查看或點選「LINE Pay」>「iPASS MONEY」>「帳戶紀錄」>選擇「支出」,查看交易類別為「線上交易」、「線下交易」、「生活繳費」或「乘車碼」。

5.本活動係回饋iPASS MONEY儲值金,必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申報其他所得,依稅法規定,如全年所獲得的獎品價值超過市價1,000 元,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注意事項:

(一)符合活動資格之客戶,不得再適用其他通路、專案或活動,亦不得重覆參加。

(二)本活動之參加者限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本國國民參加;資料若有不實,將取消參加及領獎資格,台新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參加資格之權利。

(三)本活動每人僅限參加一次,且不得重複獲獎;活動獎項皆以實物或台新銀行公告為準,恕不提供交換、挑選、轉讓及折現,亦不得更換領獎人。

(四)若曾成功參加任何與Richart用戶禮相關之行銷推廣活動,即無法參加本活動;已成功參加本活動者,亦不得再參加Richart其他涉及用戶禮之行銷推廣活動。

(五)若使用iPASS MONEY於上述活動期間達活動條件,即表示同意授權iPASS MONEY與台新銀行,得互相提供包含但不限於姓名、手機號碼、電支帳號等必要資訊,且將前揭資訊提供予活動相關廠商,以便提供活動贈品與優惠派送。

(六)【活動專屬代碼預先登錄作業】說明:

1.客戶參加各活動專屬代碼預先登錄作業,即可於辦理開戶程序時自動帶入該專屬代碼,惟客戶於開戶流程之「建立使用者代號」建立完成前,仍可變更專屬代碼:

2.進入開戶流程-「建立使用者代號」頁面前,可透過各活動專屬代碼預先登錄網頁,變更專屬代碼。

3.於開戶流程-「建立使用者代號」頁面時,可選擇重新輸入專屬代碼,即可變更。客戶實際參加之活動,將以客戶於開戶流程之「建立使用者代號」頁面中最終送出的專屬代碼而定。

4.客戶參加專屬代碼預先登錄後,需依各活動辦法於活動期間結束前完成該檔活動條件,始得符合活動回饋資格;各活動辦法依各活動公告為準,活動期間結束後仍未符合活動回饋資格者,該預先登錄之專屬代碼即自動失效。

(七)客戶如已參加Richart「好友分享日」活動之被推薦人邀請序號綁定者,即無法參加各活動專屬代碼預先登錄作業。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獲獎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獎品,恕無法要求補發。如有致損害於台新銀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活動各獎項之領獎名單將依照台新銀行審核或公告為準。本活動各獎項發放前,若參加者已辦理Richart存款帳戶之結清銷戶,則失去參加本活動及獲得獎項之資格。

(九)本活動用戶禮屬其他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領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於台新銀行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領獎人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提供領獎人將此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領獎人,若領獎人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十)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查證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之資格。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台新銀行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Richart服務由台新銀行提供,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Richart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Richart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十二)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參考Richart官網公告或撥打Richart客服專線:(02)2655-3355 / 0800-888-800。

(十三)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如欲參閱個資法告知事項,請點選以下連結至台新銀行官網參考最新版之公告內容。

https://tsbk.tw/5j4w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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