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戶禮200元回饋方式:
- 2026/1/8-2026/3/31(含)開戶且符合回饋資格者,將於2026/5/31前回饋至參加者所持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
- 2026/4/1-2026/6/30(含)開戶且符合回饋資格者,將於2026/8/31前回饋至參加者所持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
- 2026/7/1-2026/9/30(含)開戶且符合回饋資格者,將於2026/11/30前回饋至參加者所持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
- 2026/10/1-2026/12/31(含)開戶且符合回饋資格者,將於2027/2/28前回饋至參加者所持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
(二)本活動之參加者限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本國自然人參加;資料若有不實,將取消參加及回饋資格,台新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參加資格之權利。本活動每人僅限參加一次,且不得重複回饋;活動回饋皆以台新銀行公告為準,恕不提供交換、挑選、轉讓及折現,亦不得更換參加者。
(三)參加者須透過指定連結成功開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且於活動結束前首次登入使用Richart APP(並非首次登入使用Richart 官網),並使用全盈+PAY連結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消費扣款單筆不限金額。如非以前揭方式開立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與支付方式,恕不符合本活動之資格。
(四)若曾成功參加任何與Richart用戶禮相關之行銷推廣活動,不具有本活動資格亦無法參加本活動。如於開戶流程-「建立使用者代號」頁面時變更專屬代碼或活動期間結束後仍未符合活動回饋資格者,則不符合本活動回饋資格。
(五)相關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開戶業務由台新Richart提供,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全盈支付與台新銀行規定辦理,台新銀行與全盈支付得審核用戶於本活動參加資格,並在不損及用戶權益或不可歸責於全盈支付與台新銀行之前提下,保有修改、變更、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決定之權利。
(六)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獲獎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獎品,恕無法要求補發。如有致損害於台新銀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或全盈查證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及全盈得取消其參加活動之資格。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台新銀行及全盈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本活動各獎項之獲獎名單將依照台新銀行審核或公告為準,台新保留變更贈品內容或改由其他等值贈品取代之權利。本活動各獎項發放前,若參加者已辦理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結清銷戶,則失去參加本活動及獲得獎項之資格。
(九)本活動「用戶禮」屬其他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於台新銀行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中獎人需將此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十)活動如遇有任何因電腦系統、網路、電話等故障或傳輸異常、或有不可抗力事由,全盈支付得暫時停止相關服務。如因而致參加者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或無法辨識等情況,全盈支付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全盈支付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全盈支付與台新銀行保有活動解釋、修改、調整及終止等相關權利,詳細辦法、變更事項或未盡事宜以全盈支付與台新銀行官網公告為準。
(十二)個資告知事項:參加人瞭解及同意台新銀行與全盈支付係分別依照「銀行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資料。但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如欲參閱個資法告知事項,請至台新銀行官網參考最新版之公告內容及全盈支付之隱私權政策
(十三)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參考Richart 官網公告或撥打Richart客服專線:(02)8798-9088 / 0800-888-800。
(十四)若對於全盈支付隱私權條款有任何意見或疑問,歡迎透過以下管道與全盈支付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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