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專案名稱:Richart新資金新臺幣優利定存專案(下稱「本專案」)

二、  專案期間: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30日止。(額度有限,額滿即止)

三、  專案對象:專案期間持有效Richart新臺幣綜合存款帳戶之本國自然人

四、  優惠幣別:新臺幣

五、  專案內容:

單筆承作金額門檻定存天期專案適用年息
新臺幣10,000元~3,000,000元6個月2.0%

六、  承作通路:本專案限透過Richart App之專案牌卡承作,承作路徑為【總覽】→【新臺幣】→【定存頁籤】→【優利定存專屬牌卡】。

七、  資金限制:限「新資金」承作,資金定義如下:

(一)  申請人於承作專案日之前一營業日於台新銀行往來之「總資產」較2025年2月27日之淨增加部分(總資產包含台新銀行往來之臺外幣存款、保險商品、投資商品等)。

(二)  新資金需扣除活動起始月份起已承作其他存款專案之金額(含台新其他臺外幣專案、Richart外幣存款專案)。

八、  承作筆數:每人承作上限1筆(承作後解約不可再次承作)

九、  額度限制:本專案上限新臺幣15億元。

十、  計息與付息方式:每日計息、每月承作相當日付息,如付息日遇例假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付息,且該例假日之計息利率依照例假日前最後營業日之優惠利率計算。

十一、  專案注意事項:

1、本專案資金來源限「新資金」始可參加,「新資金」定義如下:

申請人於台新銀行承作專案日之前一營業日於台新銀行往來之「總資產」較2025年2月27日之「總資產」之淨增加部分(總資產包含台新銀行往來之臺外幣存款、保險商品、投資商品等),扣除申請人參加台新銀行其他存款專案之金額(含台新銀行其他臺外幣專案、Richart外幣存款專案)

【註1】上述往來之總資產包含申請人在台新銀行之新臺幣存款、外幣存款、保險商品、投資商品、結構型商品、外國債、基金、 ETF …等資產(以上皆含 Richart 資產,資產計算結果依台新銀行系統為準)。

【註2】若申請人於當日匯入之資金,將於次一營業日才會列入計算。(例:A 客戶欲承作Richart新資金新臺幣優利定存專案,於2025年2月27日與台新銀行往來總資產為0,直至2025年3月20日 A客戶才由他行匯入新臺幣 10 萬元,倘A 客戶此期間無進行其他交易,那麼A客戶必須於次營業日2025 年3月21日才會有10萬元額度可承作本專案。)

2、申請人承作專案每筆金額最低須達新臺幣10,000元,最高為3,000,000元。每人最多承作1筆(承作後解約不可再次承作)

3、本專案優惠於台新銀行收受並核准承作當日生效並享有本專案適用之優惠利率。

4、本專案所提供之利率皆以年利率揭示,實際收益為存入之新臺幣本金×本專案優惠年利率×實際承作本專案之天數÷365天。

5、本專案之定期存款若申請人於期滿前中途解約者,如存入期間未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滿一個月以上者,未付息部份按解約當時本專案當期適用利率依實際存款天數計息,給付八成利息。

6、本專案定期存款種類為綜合定期存款,申請人知悉台新銀行將不另製發存單。

7、本專案定存每日計息、採單利計息,並於本專案定存每月承作相當日付息,如付息日遇例假日,將遞延至次一營業日付息,遞延期間未付之定存利息,將併於次月付息日付息,且該例假日之計息利率依照例假日前最後營業日之優惠利率計算。

8、本專案定存之存款利息亦將計入客戶年度利息收入,依法應由台新銀行代為扣繳者,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代為扣繳稅款及補充保費。

9、本專案定期存款本金到期後不得再行申請台新銀行其他存款專案之優惠利率(除其他存款專案另有約定外)。本專案之定期存款本金於到期後,將自動存入申請人之綜合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若遇例假日將遞延至下一營業日給付,另本專案不可超前起息,亦不可指定定期存款到期日。

10、本專案每人限承作1筆,如申請人中途解約,亦不得再參加本專案。

11、本專案設有額度限制,倘本專案活動期間截止前,承作量已達總額度,則台新銀行得提前調整/終止本專案。

12、Richart服務由台新銀行提供,台新銀行保留核准、變更及終止本專案活動之權利,亦保留接受客戶參加本專案之權利。若客戶有任何不符合參加資格、違反法律或法令限制之情形,台新銀行將不予受理。

13、本專案如有變更或終止時,以台新銀行於Richart官網公告為準。

14、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如欲參閱個資法告知事項,請點選連結至台新銀行官網參考最新版之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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