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之參加者限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自然人參加;資料若有冒用或不實者,將取消參加及領獎資格,台新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參加資格之權利。
(二)若曾成功參加任何與Richart用戶禮相關之行銷推廣活動,即無法參加本活動;已成功參加本活動者,亦不得再參加Richart其他涉及用戶禮之行銷推廣活動
1.前述「成功參加」包含:1.於開戶流程已確認送出專屬代碼,或2.曾輸入R幣用戶禮序號者,則以該活動為準。
2.【活動專屬代碼預先登錄作業】說明:客戶參加各活動專屬代碼預先登錄作業,即可於辦理開戶程序時自動帶入該專屬代碼,惟客戶於開戶流程之「建立使用者代號」建立完成前,仍可變更專屬代碼:
(1)進入開戶流程-「建立使用者代號」頁面前,可透過各活動專屬代碼預先登錄網頁,變更專屬代碼。
(2)於開戶流程-「建立使用者代號」頁面時,可選擇重新輸入專屬代碼,即可變更。
(3)客戶實際參加之活動,將以客戶於開戶流程之「建立使用者代號」頁面中最終送出的專屬代碼而定。
(4)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獲獎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獎品,恕無法要求補發。如有致損害於台新銀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本活動「用戶禮」屬其他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領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於台新銀行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領獎人年度綜合所得,領獎人應將此其他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領獎人,若領獎人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四)抽獎贈品:
1.本活動【2025周興哲《Odyssey旅程巡迴演唱會》台北站門票】為機會中獎,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台新銀行 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總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人應將此機會中獎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2.演唱會門票場次為2025/9/26(五)19:30場次,中獎者將獲得2張同場次門票,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換場次或座位,本活動中獎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加價轉售贈獎票券。
3.本票券由好友文化媒體整合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台新銀行非商品或服務之出售或提供人,與好友文化媒體整合股份有限公司間亦無代理、合夥或保證關係。如對於提供服務內容如有任何爭議,請逕洽好友文化媒體整合股份有限公司尋求協助,其他未盡事宜以好友文化媒體整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或現場說明為準。
4.如遇贈品缺貨或兌換完畢,台新銀行有權改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
5.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贈品權利,且無須為事前通知。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獎項所衍生之費用皆由中獎者自行負擔。
(五)若參加者曾辦理Richart數位存款帳戶之結清銷戶,則不得再參加本活動。
(六)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獲獎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獎品,恕無法要求補發。如有致損害於台新銀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七)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查證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之資格。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台新銀行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Richart服務由台新銀行提供,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Richart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Richart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九)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參考Richart官網公告或撥打Richart客服專線:(02)8798-9088 / 0800-888-800。
(十)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如欲參閱個資法告知事項,請點選以下連結至台新銀行官網參考最新版之公告內容。https://richart.tw/TSDIB_RichartWeb/RC02/RC020201?announceNo=16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