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活動之參加者限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自然人參加;資料若有冒用或不實者,將取消參加及領獎資格,台新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參加資格之權利。

(二)   客戶每月完成海外消費後將由系統判斷客戶是否已符合回饋資格,符合回饋資格之客戶須於次月15日至次月底前,登入Richart App「我的」頁面完成R幣領取,若未於期間內完成領取,恕無法要求補發。活動採每月回饋制,前月符合資格名單,於次月領取R幣。

        R幣領取時間如下:

       2025年12月符合回饋者,請於2026/1/15-2026/1/31前登入APP領取R幣

       2026年1月符合回饋者,請於2026/2/15-2026/2/28前登入APP領取R幣

       2026年2月符合回饋者,請於2026/3/15-2026/3/31前登入APP領取R幣

       2026年3月符合回饋者,請於2026/4/15-2026/4/30前登入APP領取R幣

       原取得本活動回饋資格者,如經檢核後有不符合本活動對象與內容限制時,將自動失去本活動回饋資格,檢核當下如有回饋金者,將視同放棄,且該回饋資格名額不再釋出。

(三)   使用Richart Mastercard悠遊金融卡(遛狗卡)/Richart D卡,每月於海外通路累積消費滿NT1,000元即享100 R幣,每月累積消費滿NT2,000元,即可領取200 R幣。每月每戶最高領取200 R幣,活動期間每戶最高領取800 R幣。每人每月限領一次,若無點擊領取,恕無法補發回饋。

(四)  符合活動資格者,每月依消費金額領取100R幣(限1,000名)/200R幣(限650名)。活動期間R幣領取上限共6,600名。每月R幣回饋,領完為止,以實際登入

      APP領取時間為準。若未於期間內完成領取,或超過R幣領取名額上限,恕無法要求補發或個案回饋。

(五) 參加者活動獎項發放前,需持台新銀行有效Richart Mastercard簽帳金融卡,若計算回饋時已停卡、發生扣款不足或因其他事由終止或持卡人違反「Richart簽帳金融卡約定事項」之情事時,台新銀行將取消回饋資格。

(六)  本活動可與任何開戶活動搭配,若於活動開始前曾成功參加任何與Richart用戶禮相關之行銷推廣活動,亦可同享本活動好禮;已成功參加本活動者,亦可參加Richart其他涉及用戶禮之行銷推廣活動。

(七)  本活動各符合回饋資格名單依照台新銀行審核或公告為準。若本活動各獎項發放前,若參加者已辦理Richart存款帳戶之結清銷戶,則失去參加本活動及獲得獎項之資格,台新銀行將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八)  本活動R幣為其他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於台新銀行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中獎人需將此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九)  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獲獎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獎品,恕無法要求補發。如有致損害於台新銀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十)  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查證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之資格。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台新銀行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   Richart服務由台新銀行提供,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Richart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Richart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十二)   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參考Richart官網公告或撥打Richart客服專線:(02)8798-9088 / 0800-888-800。

(十三)   個人資料保護之法定告知事項:如欲參閱個資法告知事項,請點選以下連結至台新銀行官網參考最新版之公告內容

           https://richart.tw/TSDIB_RichartWeb/RC02/RC020201?announceNo=1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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