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之參加者限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之本國自然人參加;資料若有不實,將取消參加及領獎資格,台新銀行保留審核參加者參加資格之權利。

(二)活動期間內以收到廣宣資訊方享有本活動資格。

(三)本活動回饋名額限量2,500名,數量有限送完為止(如同時有多人完成任務以開戶完成日為準)。

(四)客戶需首次登入使用Richart APP;並非首次登入使用Richart 官網。

(五)用戶禮Richart底片相機:

1.成分:ABS塑料、PC板

2.尺寸:約11 x 6 x 2.5cm

3.底片張數:18張

4.鏡頭參數:28mm/F8

5.快門速度:1/120s

6.感光度(ISO):400

7.拍攝距離:1M以上

8.沖洗方式:C41彩色負片

9.閃光燈使用方法:長按閃光燈開關(前方閃電標誌)3秒,等待頂部紅色指示燈亮起,完成開啟。最佳距離1~3M。

10.保存期限:未開封2年,拆封後6個月內使用,拍攝完成後請儘快沖洗底片以確保影像品質。

11.高強度的X光線會對底片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請盡量避免。

12.本包裝不含電池,需要另行購買。(1AA鹼性電池)

13.為避免塑膠包材被幼童誤食造成窒息風險,請由成人拆封並妥善丟棄塑膠袋。

14.請避免將本產品至於高溫、潮濕環境、或日光直射處。

(六)台新銀行並非用戶禮製造者及服務提供者,與該用戶禮之提供廠商並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如因使用用戶禮或服務產生任何爭議,由該用戶禮或服務之提供廠商自負責任。

(七)用戶禮不得轉售,亦不另提供保固及維修服務。

(八)如遇用戶禮缺貨或兌換完畢,台新銀行有權改以其他等值商品代替。

(九)本活動每人僅限參加一次,且不得重複獲獎;活動獎項皆以實物或台新銀行公告為準,恕不提供交換、挑選、轉讓及折現,亦不得更換中獎人。

(十)若曾成功參加任何與Richart用戶禮相關之行銷推廣活動,即無法參加本活動;已成功參加本活動者,亦不得再參加Richart其他涉及用戶禮之行銷推廣活動。

(十一)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獲獎資格;若因資料不正確,而導致無法聯繫以及收取獎品,恕無法要求補發。如有致損害於台新銀行或其他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十二)本活動各獎項之獲獎名單將依照台新銀行審核或公告為準。本活動各獎項發放前,若參加者已辦理Richart存款帳戶之結清銷戶,則失去參加本活動及獲得獎項之資格。

(十三)本活動用戶禮屬其他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領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於台新銀行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領獎人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領獎人應將此所得列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及申報,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領獎人,若領獎人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十四)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查證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之資格。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台新銀行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五)參加者於活動獎項發放前,須持有台新銀行有效之Richart數位帳戶。如於回饋計算或發放時,帳戶持有人之 Richart 數位存款帳戶有因「Richart數位銀行綜合存款帳戶開戶暨存款業務總約定書」第三節第三十條約定事項致帳戶暫停、終止或限制交易或服務使用等情事,台新銀行得視實際情況調整回饋方式,改以其他等值商品辦理回饋,並於活動結束後三個月內完成相關作業。

(十六)Richart服務由台新銀行提供,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本活動如有變更或終止時,將於Richart官網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Richart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十七)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參考Richart官網公告或撥打Richart客服專線:(02)2655-3355 / 0800-888-800。

(十八)如欲參閱完整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請點選以下連結至台新銀行官網參考最新版之公告內容。https://richart.tw/TSDIB_RichartWeb/RC02/RC020201?announceNo=1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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